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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成為高新技術企業,代表著企業的實力證書,不僅可以證明其創新實力,還可以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以鄭州市金水區為例,河南盛世知識產權小編為大家分享其享受的稅收及獎勵政策。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國家制定的稅收政策,即自高新技技術企業證書所注明的發證日期所在年度起,可以享受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比一般企業所得稅稅率低10個百分點),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對首次和連續三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給予不超過10萬元配套獎補;對整體遷入我省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企業銷售收入規模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補。
鄭州市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梯次獎補,其中對上年度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下同)銷售收入1000萬元 (含)以上的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補;對銷售收入200萬元 (含) 至 1000萬元的企業給予20萬元的獎補;對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下的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補。
1、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上年度銷售收入等指標,給予最高60萬元補助;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補助;對區外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落地一年后,仍在有效期內的,參照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補助標準給予支持。
2、對于年度銷售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且年度銷售收入或利潤總額增幅達到15%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于年度銷售收入首次超過3億元,且年度銷售收入或利潤總額增幅達到1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于年度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年度銷售收入或利潤總額正增長,且建有省級研發平臺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
政策依據:《金水區促進科技創新高質量發展 專項扶持辦法(試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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