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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商標標志發生顯著變化時,需要重新申請注冊,否則將會面臨商標無效的風險。那么,在哪些情況下是需要重新申請商標注冊呢?河南盛世知識產權小編分享幾種:
1、商標標志的顯著改變
根據《商標法》規定,如果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發生顯著變化,導致商標的顯著特征發生變化,使得消費者難以將改變后的商標與原有的商標聯系起來,那么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比如,漢字商標被美化設計后、企業Logo更新升級后、商標中的漢字、拼音、圖形、字母等兩種或以上元素的組合商標排列發生變化時。
2、商標注冊人名義或地址的變更
當商標注冊人的名義或地址發生變更時,需要辦理相應的商標變更手續。但如果這種變更涉及到了商標權利人的實質性變化(如企業合并、分立、注銷等),則可能需要重新申請商標注冊。
3、商標核定使用商品范圍的變更
如果商標注冊人希望在其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范圍的基礎上,擴大使用商品范圍,則需要另行提出注冊申請,作為一個新的商標辦理注冊。
4、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如果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5、其他可能影響商標權利的情況
比如,商標未續展而被注銷后,如果原商標注冊人希望重新獲得該商標的專用權,需要重新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總之,改變商標的顯著性特征時需要重新申請注冊,如果不確定是否重新申請的話,可以咨詢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獲取更準確的建議。
河南盛世知識產權事務所成立于2005年,從事知識產權行業17余年,有全方面維護知識產權的經驗,是商標局備案一級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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