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高新技術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可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政策,不僅減輕了企業的稅負,而且促進了企業的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
1、企業所得稅稅率
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比普通企業少了10個百分點,大大降低了企業稅收負擔。比如:一家高新技術企業盈利100萬元,原要繳納2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認定后只需繳納15萬元,直接剩下10萬元。
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可享受加計扣除政策。高新技術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一定比例(如10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則按無形資產成本的一定比例(如200%)攤銷。
3、“兩免三減半”政策
對新登記注冊經濟特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內取得的所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4、增值稅優惠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額。
5、技術轉讓所得減免
對于高新技術企業通過技術轉讓獲得的收入,若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可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6、虧損結轉年限延長
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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