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鄭州市對“科技瞪羚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按照20%進行補助,最多不超過300萬元。
聯系人:雷老師
聯系電話:17324810679
(一)經確認的鄭州市科技型企業,且為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二)成立1年以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10億元(含)以下且為正增長;
(三)按規定完成上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申報,已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增速不低于全市經濟發展增速;
(四)建有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中心,具有研發、成果轉化和持續發展能力;
(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核心技術,近三年至少有3項與主要產品(服務)相關的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六)上年度已納入研發統計且研發費用大于零的規上企業;
(七)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的信用“黑名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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