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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注冊商標的申請量不斷增加。很多企業在商標注冊的過程中,會出現被駁回的情況,商標被駁回的可能原因有哪些?河南盛世知識產權小編總結了以下幾種。
在商標名稱方面,《商標法》有明確的規定,也有一些禁止性條款,例如帶有民族歧視性、缺乏顯著特征、僅為商品通用名稱等。在申請商標之前,一定要清楚了解這些規定商標法的規定,請勿隨意命名。
商標遵循在先注冊原則,如果您申請的商標已經被他人注冊,則可能會被駁回。或者對方比你早提交申請不久,而恰好處于商標查詢的盲期。
新申請商標不能與該商標所處的商品或服務分類中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如果兩個商標在字形、發音、圖形構成、顏色等方面相似,容易被公眾誤解、混淆的,將被視為近似而予以駁回。所以在設計商標時,避免模仿大牌、知名品牌,要突出自己的特色和顯著特點。
注冊商標時,除了不能侵犯已經注冊的商標權益。還要注意他人的肖像權、姓名權等,尤其是名人或公眾人物,被駁回的幾率很大。
一般來說,審查員能夠客觀、公正地對商標進行審查。但“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由于商標是由人來審查的,商標審查員的主觀傾向也會決定商標是否被駁回。
商標被駁回如何補救?分析駁回原因后,如果商標因缺乏顯著性、商標近似、不良影響等原因被駁回,可以申請商標復審,仍有機會通過復審。如果違反禁止性條款,申請可以被放棄。如需申請復審,商標申請人需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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