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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有效期滿后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那么,商標續展能否提前辦理呢?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帶大家來了解一下相關規定。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開始計算。有效期滿后,商標注冊人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商標續展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稱為“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上一屆有期限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因此,商標續展不能提前辦理。商標注冊人只能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即商標到期前12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未能申請,仍有六個月的寬限期可以使用。但延長期限后未提出續展申請的,該注冊商標將被撤銷。
綜上所述,商標注冊人應關注商標的有效期,及時辦理續展手續,避免因過期而喪失商標權。有關商標續展的更多信息,建議咨詢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或小編。
商標續展從申請到完成大約需要4個月左右的時間,整個過程包括申請、審查、續展公告、核發續展證明;在審查過程中,主要審查的是主體條件,并不會進行實質審查。但是,商標續展的辦理時間也可能因為工作效率、申請材料的完整性以及是否需要補充材料等因素而延長,因此,小編建議在商標到期前盡早開始準備相關材料并提交申請,同時也要確保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這樣才能提高申請的通過率,縮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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