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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將“三十條措施”中的“減免房租”落實落細,市財政局(國資委)專門制定了《市財政局(國資委)關于應對疫情減免承租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房租實施細則》,確保市場主體真正受益。
減免對象。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民辦幼兒園。
減免主體。出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各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和縣(市、區)所屬國有企業都是房租減免的主體,這些減免主體要克服困難,積極為符合條件的對象減免租金。
減免時限。2022年全年免收租金可達3個月,在此基礎上再減半收取租金可達6個月。
減免方式。分為免收、租期順延或分期減免方式。免收,即對沒有交納租金的承租戶,可以免交租金3到6個月;租期順延,即對已交納租金的承租戶,在租期到期后可以進行相應的順延;分期減免,即對特別困難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和縣(市、區)所屬國有企業,可以對承租主體分期減免,比如可以二季度減免一部分,四季度減免一部分或跨年度進行減免。具體采取哪一種方式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
減免程序。承租國有企業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民辦幼兒園需向有關國有企業提出減免申請,具體減免方式由有關國有企業確定并落實有關減免政策;承租行政事業單位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民辦幼兒園需向有關行政事業單位提出減免申請,具體減免方式由有關行政事業單位確定并落實有關減免政策。
文章來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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