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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鄭州市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度鄭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獨立法人機構運營,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運營機構應當是在鄭州市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注冊地與運營地一致,且實際運營時間滿1年。眾創空間發展方向明確、模式清晰,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固定的孵化場所。具有500平方米以上固定集中的辦公場所,提供不少于50個創業工位,同時能為創業團隊和在孵企業提供會議室、洽談培訓空間及項目路演場地等公共服務場地。提供的辦公場地、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5年(含)以上有效租期。
(三)低成本或免費的辦公條件。建立新型市場化可持續發展商業模式,在利用現有設施的基礎上,通過開放共享降低成本,向創業者提供靈活、低收費或免費的日常服務。
(四)一定數量的創業團隊和初創期小微企業。入駐對象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公司(成立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入駐時間一般不超過3年。入駐團隊和在孵企業數量不低于30家,其中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25%。入駐創業團隊和創客群體每年注冊為在孵企業的比例不低于20%,每年有不少于3個典型孵化案例。
(五)一定的投融資服務功能。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或與金融機構、創投機構等建立密切聯系。每年獲得融資的創業團隊或初創企業不少于2家。
(六)專業的孵化服務隊伍。有不少于5人的專職孵化服務團隊,團隊成員本科以上學歷占50%以上,服務團隊應具備相應的運營管理和專業服務能力,并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七)完善的創業導師服務機制。建立由天使投資人、成功企業家、資深管理者、技術專家、市場營銷專家等組成的專兼職導師隊伍,每15家入駐團隊和在孵企業至少擁有1名創業導師,總數不低于3人。
(八)完善的運營工作機制和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具有完善的項目遴選機制、畢業或淘汰機制、財務管理和創業導師工作機制,能積極推進資本、技術、人才、市場等要素不斷融合,為入駐團隊和在孵企業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務。每年舉辦項目發布、路演展示、培訓沙龍、運營提升、融資對接等各類活動不少于10場次。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得申報:
1.已承擔市財政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且截至本通知發布之日逾期未結題的;
2.存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數據庫內的信用“黑名單”記錄。
1. 網上在線申報。申報單位須登錄鄭州市科學技術局門戶網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通過鄭州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經市科技局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和管理。已在該系統注冊過的單位可直接申報,并按要求上傳材料、審核、提交(上傳材料要求各類公章、簽字齊全)。
2. 區縣(市)網上審核。各開發區、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單位報送材料進行網上審核、推薦。
3. 市科技局網上審核。市科技局對區縣(市)網上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即可打印紙質申報材料。
4. 材料報送要求。申報單位打印紙質材料要求A4紙雙面打(復)印,書籍式裝訂,一式兩份(申報書和附件材料紙質件須與網上填報的申報書內容和附件材料保持一致),報送到開發區、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各開發區、區縣(市)科技主管部門將申報材料和《鄭州市眾創空間推薦匯總表》(見附件2)統一報送至鄭州市科技局407室。
1.網絡服務器開放時間:6月1日8:30——7月3日17:30;
2.受理紙質材料截止時間:7月10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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