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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辦公室
關于開展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專精特新
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辦企業〔2024〕216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提升我省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發展新動能、新優勢,培育新質生產力,加快推進我省新型工業化進程,按照《河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豫工信企業〔2023〕45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決定開展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ㄒ唬┰诤幽鲜裙ど套缘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截至申報截止日企業注冊滿兩年,且是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
?。ǘ┓稀吨行∑髽I劃型標準規定》中的中小微企業標準。
?。ㄈ┪幢涣腥虢洜I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稀秾嵤┘殑t》規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實施細則》中的“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見附件5)嚴格把握。
12月16日前。
三、組織實施
?。ㄒ唬┚€上申報。采取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企業須自愿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zjtx.miit.gov.cn),通過“數字化水平評測”模塊進行自評,進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模塊,如實、完整填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上傳佐證材料。
?。ǘ┦屑墝徍?。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屬地原則,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核查,按分配名額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推薦,同時完成線上提交工作。
?。ㄈ┦〖壵J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企業材料進行評審、實地抽查并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公布正式名單。
四、復核工作
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復核未通過且在2021年度認定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參加本次復核,相關企業名單另行通知。按照上述第一、二、三項要求及程序自愿申請完成復核。未申請和未通過復核的企業,到期后相應稱號自動失效。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依然有效。
五、工作要求
?。ㄒ唬└鞯毓I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圍繞我省制造業“7+28+N”產業鏈群打造,聚焦梯度培育目標,以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為導向,在基礎好、潛力大、成長性強的細分領域,積極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為推進新型工業化做好戰略支撐。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指導企業嚴謹、規范整理申報材料,落實好初審責任,對企業提供的佐證材料進行核實,把好材料真實性審核關口,并保證線上線下數據一致。各地需與企業主要負責人就材料真實性進行當面談話,談話結果要寫入推薦文件。
(三)分配至各地的推薦名額非最終認定名額,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堅持產業導向,培育工作以制造業企業、制造業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業為主,突出產業鏈屬性,重點培育工業“六基”、制造強國、網絡強國等領域企業,對一般性制造業、一般性消費品要嚴格控制。各地要確保推薦企業符合認定標準,我廳將擇優予以認定。對整體報送質量不高或企業有明顯不符合《實施細則》標準的單位,將在全省通報。
?。ㄋ模┢髽I認真編制申報材料,并填報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數據,務必保證數據真實、準確、一致,如發現申報數據造假或紙質材料、線上數據不一致、不準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根據《實施細則》,不予認定或取消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稱號。申報政策咨詢可聯系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見附件6)。
?。ㄎ澹┱埜鞯毓I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12月16日前完成申報初審和推薦工作,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件(附件2一式2份;PDF格式電子版由各地匯總后刻錄至一張光盤)、推薦匯總表(含可編輯電子版)、主管部門導出的《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可編輯電子版)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小企業局),所有材料需加蓋公章。嚴格按照規定期限報送,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墝>匦轮行∑髽I認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為保證審核工作公平公正,評審專家為專家庫隨機抽取。我單位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培訓,企業只需如實填報,并提供資料即可。
2.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材料匯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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