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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預審和優先審查是兩種常見的審查方式,它們在申請時間、材料要求、審查周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快速預審主要注重審查效率,而優先審查則更注重審查質量。今天河南盛世知識產權小編就這幾個方面分析一下優先審查和快速預審的區別。
優先審查: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或依職權,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專利申請進行優先審查。
快速預審:是指各地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向符合相應產業要求的企業等提供專利申請預先審查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保護中心預審通過的專利申請加快審查。
1、申請時間
優先審查是在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之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在被受理并繳費完成之后。
快速預審適用于提交專利申請文件之前。小編提醒大家,如果您的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則無法辦理快速預審,但可以根據相關要求辦理優先審查。
2、材料要求
優先審查不需要預先備案。
快速預審需要到各地方保護中心備案,備案時間一般需要1-4個月。與優先審查和普通審查相比,快速預審查的程序更加復雜,前期準備工作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文件的準備也更加困難。
3、審查周期
優先審查對審結時間有明確的承諾?!秾@麅炏葘彶楣芾磙k法》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同意進行優先審查的,自同意之日起,發明專利申請在45日內發出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書,并在1年內結案;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2個月內結案。
快速預審沒有官方承諾的時限,但根據多年的實踐經驗,快速預審的速度一般要快于優先審查的速度。
可見,對于每一項專利申請,申請人都應根據具體情況權衡利弊,選擇合適的審查方式,考慮哪種方式可以縮短審查周期,并應意識到審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具體問題,并對其有清晰的認識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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