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外觀設計專利和版權同屬于知識產權,但很多方面又有很多不同,它們適用于不同的情境和目的。創作者或者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需求選擇適合的知識產權保護方式。以下是它們的主要區別:
1、保護對象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工業產品的新的外觀設計,包括產品的色彩、圖案或其結合,以及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包括產品的整體后局部設計。版權保護的是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是以有形復制的智力成果。
2、權利內容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權由財產權構成,主要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版權由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構成。人身權部分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具有不可轉讓性和永久性的特點。財產權部分則主要包括使用權、許可使用權力、轉讓權、獲得報酬權等。
3、獲權前提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授權要求“不屬于現有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該具有明顯區別”,即外觀設計專利要求“的首創性”。作者獨創的作品完成后自動產生版權,不論其是否與已發表的作品相似,均可獲得獨立的版權。
4、保護期限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5年。公民的版權的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五十年;法人作品和職務作品的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為五十年。
5、維護費用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后需要每年繳納專利年費,分階段遞增,逾期未繳納視為放棄權利。版權沒有年度維護費用,一次性收費。
綜上所述,外觀設計專利和版權還是有顯著區別的,但兩者在知識產權保護角度上可以互補。對于平面作品來說,如果應用在產品包裝上時,除申請著作權外,還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以獲得更有力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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