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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且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獎勵;首次認定高企上年度銷售收入低于500萬元的、三年期滿重新認定為高企的、整體遷入航空港區且上年度銷售收入達到500萬元的高企,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
2024-04-30鄭州航空港區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補,上年度(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一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獎補40萬元,銷售收入200萬元(含)至1000萬元的企業獎補30萬元,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下的企業獎補20萬元。
202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