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陜州區、湖濱區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科技局,開發區科技創新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現就我市2022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等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一)申報范圍。在三門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2019年認定通過的高企,至2022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要求辦理。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必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審核,再提出認定申請。高企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二)申報條件。符合《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中有關規定。
(三)申報時間。高企認定采取常年受理、定期評審的方式。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年受理各地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7月22日(星期五)
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10月21日(星期五)
(四)工作程序
1.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
2.注冊登記。企業登錄“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管理系統”(網址:http://gq.hnkjt.gov.cn,簡稱“省系統”,使用說明見附件1),選擇“企業注冊”進行法人賬號注冊,實名認證后方可進行申報?!翱茖W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 (以下簡稱“科技部政務平臺”)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以下簡稱“高企認定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省系統”進行申報。
3.提交材料。企業通過“省系統”--“企業登錄”進入,核對企業基本信息是否準確無誤。確認無誤后點擊“申報書”,選擇填報年度,點擊“新增”填寫申報信息,逐一上傳附件材料(須清晰可辨)。填報完成后按屬地原則選擇對應的科技部門提交。企業通過“導出”生成并打印帶有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提供相關支撐材料,申報材料具體內容及要求見附件2,將申報材料掃描后電子版刻錄成光盤,連同紙質材料一并遞交至市科技局。
4.匯總上報。各區科技局負責受理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附件2)對企業申報材料完備性進行形式審核,主要包括:企業是否真實存在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相關支撐材料是否與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報通知要求,知識產權是否真實有效,支撐主要產品(服務)的軟件著作權是否切實發揮支撐作用等。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材料受理和審核,鼓勵采取電子化審核形式,為企業提供線上申報服務。
申報材料包括:
1.電子版刻錄光盤一式兩份
2.紙質申報材料(正本)一式一份
3.高企推薦文件一式4份(含word文檔)
4.高企申報匯總表一式4份(含word文檔附件3)
5.知識產權審核情況匯總表一式兩份(含word文檔附件2附2)
6.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匯總表電子word文檔(附件2附5)
(五)中介機構
申報企業自主選擇中介機構。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機構,均可參與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依法出具相關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中介機構須向企業提供其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和承諾書(見附件2附7),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可在河南省財政廳網(www.hncz.gov.cn)及河南注冊會計師網(www.henicpa.org.cn)查詢,稅務師事務所相關信息可在國家稅務總局網(www.chinatax.gov.cn)及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網站(henan.chinatax.gov.cn)查詢。
二、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重大變化
(一)報告范圍
1.更名,即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
2.重大變化,即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無論名稱變更與否)。
(二)時間安排
高企名稱變更和重大變化審核采取常年受理、定期集中審核的方式。全年擬定于6月、8月、11月、12月征集四次高新技術企業更名。
(三)工作程序
1.企業申請。高企發生名稱變更或者重大變化后,應在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向當地科技部門報告,并提交網上變更申請材料(詳見附件5)。在“科技部政務平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理入口進入,僅發生更名的高企在“高企更名”欄目在線填報申請書;發生重大變化的高企在“企業注冊信息管理”--“核心信息修改(更名)”欄目在線填報申請表,完成網上更名操作。
2.匯總上報。各區科技部門對企業變更類型進行判斷,指導企業組織變更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出具報告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情況匯總表》(附件5附6),報送變更報告兩份和企業變更申請材料電子版刻錄光盤兩份寄送至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按要求審核上報省科技廳。紙質申報材料按照高企認定申報材料要求由市科技局備案存檔。
3.審核。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分批次對高企變更類型進行確認并對變更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變更后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變更后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終止其高企資格,并在“高企認定網”上公告。
三、高新技術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一)填報范圍。截止2021年底有效期內的全部高企。
(二)填報方式。企業登錄“科技部政務平臺”--“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填寫2021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省認定機構。填報時間為2022年5月25日前。
(三)注意事項。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企業,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高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填報情況是衡量各地高企高質量發展和高企培育服務工作的重要指標。各區科技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督促轄區內企業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對未提交年報的企業要報告未填報原因及情況說明。
四、異地搬遷
(一)申報范圍。在高企資格有效期內從外省整體遷移至我市的高企。“整體遷移”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所述情況??缯J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二)工作程序
1.提交材料。整體遷入的高企向遷入地科技部門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遷入地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附件6)。在“科技部政務平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企業注冊信息管理”內的“異地搬遷”欄目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并提交。
2.審查上報。遷入地科技部門進行現場核查,情況屬實的出具報告提交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3.審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報備、公告。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萬人助萬企”、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工作部署要求,結合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切實轉變職能、提升服務意識,嚴格依據《工作指引》有關要求,認真做好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發展和申報服務工作。同時要統籌做好涉企科技創新政策宣講輔導、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以及相關惠企政策落實落地。
(二)按照《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要求,對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2項高企認定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附件7、8)。申請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三)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其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規定,據實出具審計(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審計(鑒證)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若存在嚴重失誤、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將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取消其參與高企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工作資格,在國家“高企認定管理工作網”、“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網站”及市科技局各門戶網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企認定相關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
(五)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已認定的高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認定條件的,將按程序取消其高企資格,并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相關部門若發現高企在認定過程中或享受優惠期間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及時書面告知所在區科技部門,由其初步核實后書面報告市科技局,說明發現問題,提出復核要求。市科技局按要求審核后,書面報告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復核后不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取消資格,追繳相應稅款。
文章來源:三門峽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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