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1、名稱變更,是指當事人(包括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發明人、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人,聯系人)本身沒有變更,而其姓名或者名稱、國籍、地址因更名或者遷移新地址而發生的變化。
2、權利變更,是指申請人、專利權人、代理機構、聯系人等主體的變更。
一、申請人名義的變更:
1、個人更改姓名:提交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2、個人書寫錯誤: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聲明及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3、公司名稱變更: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4、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更名: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機關法人更名:應當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
6、其他組織更名:應當提交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專利申請權 (或專利權) 的變更:
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
三、專利代理機構及代理人變更:
1、辦理解除委托手續的,申請人 (或專利權人) 應當提交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并附具全體申請人 (或專利權人) 簽字或者蓋章的解聘書。
2、專利代理人的變更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個案變更手續。
3、申請人 (或專利權人) 更換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由全體申請人 (或專利權人) 簽字或者蓋章的對原專利代理機構的解除委托聲明以及對新的專利代理機構的委托書。
電話預約在線咨詢
電話預約在線咨詢
電話預約在線咨詢
電話預約在線咨詢